关于进一步在全旗中小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
2015-04-07  来源:

乌中团联发[2015] 1

 关于进一步在全旗中小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团委、少先队大队部: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小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从娃娃抓起、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希望广大青少年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自治区团委“5657”精神,切实引导和帮助全旗中小学生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按照自治区团委、市团委、旗委宣传部要求,旗团委、旗教育局、旗少工委决定继续在全旗中小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统揽,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的基本内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小学生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和“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的要求,从认知、践行、传播、引领等环节入手,面向全旗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坚持将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实践养成、强化文化熏陶、注重典型示范、健全长效机制相统一,将工作总体谋划与基层创新实施相结合、全旗层面动员推进与各级纵深分类开展相结合、教育学生与引领社会相结合,努力落细、落小、落实,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增强活动时代感和实效性。

   二、工作内容

   1.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普及认知认同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和基础。各中小学校团队组织要集中在3月、9月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主题团队日活动、报告会、分享会、研讨会、演讲赛等形式,利用校园报、校园广播、《乌拉特中旗周报》、旗团委网站、微信等途径,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实现对中小学生的全覆盖,让所有学生知晓、理解、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的基本内容。在此期间,各中小学校基层团支部、少先队大队(中队)至少要开展3-5次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团队日活动,团委书记、学少部长至少参加2次主题团队日活动;同时,要结合中学 “北疆青年学习进行时”大学习大讨论、“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让红领巾心中有核心”、“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手拉手--民族团结一家亲”、“心手相连、守望相助”等教育活动品牌,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

2.广泛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社会实践和志愿公益活动。促进实践养成、知行合一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目标。各中小学校团队组织要充分发挥实践育人优势,利用平时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特别是“3·5”学雷锋纪念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契机,组织共青团员、少先队员走进学校周边社区和群众中,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5项内容展开;开展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阳光助残八个一”志愿服务活动,围绕爱心帮扶、心理辅导、康复计划、创业扶持等内容展开。

3.大力开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基础。各中小学校团队组织要抓住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中小学生经典诵读、知识竞赛、十八岁成人仪式等活动;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励志报告分享会”、“道德模范进校园”活动、“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通过各种活动,向中小学生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讲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深入挖掘和阐发其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增强学生的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帮助学生了解中华民族“一体多元”的历史形成过程,增强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自觉性。

4.积极开展“心手相连?守望相助”主题教育活动。围绕自治区打造“六道亮丽风景线”的目标,抓住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围绕“心手相连?守望相助”的主题,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各种形式政策报告会、励志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征文、观看红色教育影片等活动。切实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通过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市委“总干”精神、自治区团委“5657”引导思路和全旗中学学生“三年跑完长征路”红色体育锻炼活动,切实把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到中小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

5.开展“爱我内蒙古、爱我巴彦淖尔、爱我乌拉特中旗”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我旗各种自然资源、人文社会资源等,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红色旅游等活动。要充分利用我旗社会实践基地开展教育活动。通过组织中小学生走出校门、走向街头和社区,参观企业和文明社区,参观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活动,了解家乡的巨大变化,增强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活动中,要渗透和贯彻诚实守信、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勤劳好学、节约环保、团结友爱等教育内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为贴近学生的具体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

6.各中小学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地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各学校团队组织要多措并举,创新培育和践行方式,在日常生活、学习各方面都能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严格规范和完善自我。形式多样地在中小学生中集中持续地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教活动。帮助广大中小学生牢记和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7.优化新媒体应用。完善旗、学校二级微博、微信、学校团队网站等为主的学校团队新媒体工作体系,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与现有团属QQ、微博、微信平台“线上线下”有效互联互通,不断壮大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在新媒体上的影响力。深入开展“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动员全体团员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通过新媒体传递正能量。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团委(大队部)要充分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充分认识到在中小学生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极端重要性。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认真落实本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开展好各项工作;通过工作考核、现场观摩、互比互查等多种方式,定期进行工作指导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注重广泛动员。各学校团队组织要结合本学校实际,面向所有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和活动设计中要面向基层,注重参与性和互动性,广泛动员每一个团支部、少先中队等都参与进来,确保每一名中小学生都能参加至少1-2次以上的活动,把基层和学生的参与面、参与程度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要在工作中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自我教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支持学生自己设计、自主开展活动。

  3.形成集中合力。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和学校团委(大队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配合,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和资源支持,要突出工作的整体性,做到上下一盘棋,确保各个层级工作主题聚焦、步调一致,努力实现工作整体优化和全程优化。要注重认知、践行、传播、引领等不同工作内容和策划、实施、宣传、评价等各个工作环节之间的相互呼应、相互衔接,提升工作成效。

 

 

各学校团委(大队部)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照片资料于分别于610日、910日前报旗团委。团委将在乌拉特中旗共青团网站集中宣传报道。

  

 

联 系 人: 白奇博

联系电话:0478--5912373

    箱:wltzqt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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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先队乌拉特中旗委员会

 

                2015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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